最近发生了个事儿?让货代老板光头强很不开心,公司一个离职员工把自己告了,本来以为必赢的官司,最后却败诉了,赔了10万块钱。
事情是这样的
光头强是坂田一个货代公司老板。
去年欧亚暴雷的时候,光头强跟一帮货代喝酒听闻,欧亚暴雷的原因是因为老板不会算成本。收货的时候报价方式就是永远比同行便宜5毛,导致最后没利润,后面又因为在欧洲被清关代理扣了货索要赎金,结果国内货主和同行又不好骗,各个跟铁公鸡一样,坚持要欧亚自己出钱,无奈的欧亚直接躺平宣布倒闭。
本来当八卦听的光头强听到
“老板不会算成本,收货的报价方式就是永远比同行便宜5毛”
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卧槽,这特么不是在说我嘛!
每当业务员问自己怎么报价的时候,光头强都说,打听下同行的价格,便宜五毛把货先拉回来。
以前的时候光头强总觉得,这生意做了这么多年,算那么细干嘛,反正肉最后也是烂到自己锅里。
但是听到和看到欧亚刚凉透的尸体,顿时丝丝凉意涌上锃亮的脑门。
那场酒喝完,光头强罕见的没有跟同行们去搞下半场,尽管金钻汇的小胖妞扬言今晚如果光头强不去以后就别想再碰她,除非加钱。
脑海中小胖妞柔软的腰肢高耸的胸脯让光头强咽了咽口水,但是作为一个干大事的人,正在事业上升期,岂能儿女情长!
自己是做大事的人这点,光头强对自己定位很坚定。反正金钻汇又不会缺小胖妞这样的小骚货。现在当务之急,赶紧回家算成本,并且以后跟全公司宣布,没利润的货坚决不接了。
代驾都没叫的光头强,大半夜回到公司后,迅速打开各个船司的价格表,点上一根烟,庄严而又肃重的摆好纸笔计算器,彷佛开启了某种神圣的仪式。
感觉杂牌的计算器不太好用,又专门去行政位置上拿了一个得力牌的计算器。
嗯,手感就是不一样。
办公场地租金和装修费
员工工资
业务员提成
各种节假日团建费用
系统开发维护的it费用
物流跟踪系统设备、货物称重设备、包装设备费用
揽货,订舱、报关、报检、运输安排费用
社保公积金费用
各种保险费用
办公用品耗材费用
运输工具租赁或购置费
仓库设备购置和维护费
市场推广费用
客户招待费
业务员跑客户的礼品费
税费,汇损,手续费等
看着这一长串,光头强知道,只有少算的,实际中可能涉及的开销项更多
初中都没读完的光头强越看脑袋越像浆糊,索性计算机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
妈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说完站起来出门,给小胖妞发了个信息,半个小时到,等哥今晚好好疼你。
过程省略五千字,,,,,
半个小时后零三分钟后的光头强靠着床头点了一根事后烟,猛吸了一口,呆呆的盯着天花板,又想起来刚凉透的欧亚,连小胖妞再来一次的催促也没听到,陷入了沉思,怎么办呢?
风尘聪慧的小胖妞似乎看出了光头强有心事,扑上去给光头强种了个草莓后问,强哥你今天是有什么心事,跟妹妹说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光头强盯着小胖妞38C轻蔑的笑了一下,你?无脑的小可爱怎么给我排忧解难呢。。。
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行千里路不如阅百样人。
老娘我深度阅读过的像你这样做货代的男人应该也上百了吧,反推的话我可也算是读了万卷书的呢。
光头强一愣,竟然一时无法反驳,就把自己算不清帐的事儿告诉了小胖妞。
小胖妞听罢,强哥,这事儿简单呀,你一个老板算不清账不可耻,你找个会算账的财务不就好了嘛,常言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嘛,说完看了下光头强的裤裆。
光头强一听,对呀,真是傻了,招聘个会算账的财务不就好了嘛。
讲到这里,小胖妞插话了,强哥,我有个男闺蜜以前可是资深财务,算账可是厉害的很,我介绍给你吧。
大事有着落的光头强顿时觉得心头一片清朗,心情甚是愉悦的跟小胖妞开始了第二次三分钟深入交流。
就如小胖妞说的那样,她介绍的男闺蜜熊二确实是个面试高手,一套财务术语和会计准则把光头强说的热血沸腾。
当场拍板录取,工资15000今天就上班。行政你过来,给熊二办下入职,以后大家都尊敬点,叫熊哥。
行政一看这哪里来的大神呀,跟老板关系这么好,以后得跟他搞好关系,毕竟看起来这熊哥长的一副不怎么好惹的样子。
按照惯例,要签劳动合同的。
但是熊二却悄悄的对行政说,小姐姐,我今天来的匆忙,忘记带身份证了,劳动合同我拿回家明天签好给你送过来。
行政虽有疑惑,这签劳动合同跟没带身份证有啥关系?但是想想刚才熊二跟老板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也不想多事,就说好的,明天记得拿给我呀。
诚实守信的熊二 次日果然把劳动合同带来交给了行政,谁也不知道,老谋深算的熊二,这时候已经暗暗布好了自己的不败之局。
其实熊二是个毛线的资深财务,之前就是在金钻汇做包房少爷的,面试的那套是在咸鱼上9.9买的攻略,专门对付这种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土老板的。
果不其然,靠着自己在夜场那套左右逢源的滑头劲,在光头强公司混了半年多。
当第N次被光头强催着要成本核算表的时候,熊二觉得自己可以收网了,因为能用的借口也用完了,实在编不下去了。遂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提桶跑路了。
你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不不,那你太小看熊二了。
过了一个月,光头强公司被熊二以未签劳动合同仲裁了,要求赔偿6.5个月的双倍工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光头强还没在失去熊二的伤感中恢复过来,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亲爱的熊二怎么会告我。
事实狠狠的给了光头强一个大嘴巴子
仲裁庭里,就是熊二告了光头强,核心证据就是那份次日才拿回来的劳动合同,上面签的字鉴定显示不是熊二本人笔迹。熊二也矢口否认行政的证词,称公司从未给自己签署劳动合同。
裁定结果就是光头强败诉,赔偿熊二双倍工资100000余元
熊二坏笑的对光头强说,强哥,你是个好人,我跟小胖妞都感谢你,尾数不要了,给十万整数就好了。我们要回去结婚了,感谢你的份子钱大礼包啦。
故事讲完了,诸位肯定纳闷,不签劳动合同赔双倍我认,怎么签了也要赔?
老杨跟你解释下
劳动法里,这个惩罚性赔款的法律依据是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何防范呢?
针对这样的事情,公司应该怎么防范呢?
在这里,大信法务老杨和迅应人资管理专家光头周给大家提出解决方案
1,劳动合同需当面本人签署,方能体现为员工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用人单位可以考虑上一套人事管理系统,用电子合同和签名来弥补这个缺失。
诸位想下,如果光头强公司有人事管理系统的话,又是电子签名又是视频留存,把张老板的胆子借给熊二 他也不敢来讹。
自从用上了人事管理系统以后,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人事把劳动合同偷跑后,煽动公司员工来集体仲裁我了,也不用担心劳动合同到期第二年忘签,被熊二这样的狗东西给摆一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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