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三月,中美贸易政策再迎变动!
今早(美国时间3月3日),特朗普签署行政令,正式实施此前“再+10%”的关税威胁,将“对华关税加征到20%”。
随后,同样于今日,为反制美方,中国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商务部同步反击,宣布对美加征关税+制裁25家美国实体(含列入出口管制及不可靠清单)。
美方再加额外关税,10%→ 20%
先看美方关税变动
据白宫消息显示,3月3日发布的最新行政令是将2月1日加征的“10%关税”,修改为“20%关税”。
意思即除了关税上涨至20%,其他内容没有变动,仍然沿用2月1日的行政令。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美国货物系统信息服务(CSMS)发布消息显示:
- 10%额外关税税率适用于2025年2月4日东部标准时间凌晨12:01至2025年3月3日期间申报进口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中国制造商品
- 20%额外关税税率适用于2025年3月4日东部标准时间凌晨12:01起申报进口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中国制造商品

图源CSMS
此外9903.01.20和9903.01.24项下的额外从价关税将与其他所有适用关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款、费用及杂费累加征收。
而豁免条款则依旧如初,如捐赠物品、信息材料以及旅客随身行李中的个人自用物品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制造商品,也免于加征额外从价关税:
- 在2025年2月1日美国东部标准时间凌晨12:01前已装船或处于入境美国前的最终运输途中;
- 在2025年2月4日东部标准时间凌晨12:01至2025年3月7日东部标准时间凌晨12:01期间申报进口或从仓库提取消费。
另外,在退税和小额豁免问题上,根据CSMS信息显示,此项行政命令加征的额外关税不享受退税待遇;不过,符合条件的低价值商品免关税(800美元豁免)及部分税款政策仍适用,包括通过国际邮政渠道寄送的合格物品。
中方反制
在美方单方面加征关税,置中美双边利益和全球利益于不顾的行为,也是引起我国迅速做出反制措施。
1、我国宣布对美部分产品加征关税
3 月 4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 2025 年 3 月 10 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 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 15% 关税。
- 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 10% 关税。
- 对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图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不过也有缓冲期规定:2025 年 3 月 10 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2、将部分美国实体列入管控、不可靠清单
同在3 月 4 日,我国商务部发布消息,将莱多斯公司等15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将特科姆公司等10家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图源商务部发布附件名单
其中,将对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实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15家美国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禁止向这些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特殊情况确需出口的,需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将对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实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
二、禁止上述企业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
(需注意,此次公告未尽事宜,按《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执行。)
结 语
美方自顾自加征对我国产品的关税,无疑是导致当下中美双边贸易环境逐渐恶化的原因。
对于跨境卖家而言,目前,在关税的变动下,最直观的影响就是成本在飙升,产品的关税成本,重新核算、定价的人力成本,乃至物流成本都可能随之波动。
从产品看,假设一件商品价值100美元,原有关税7%,在“10%+10%”的额外关税下,则关税达到27%!7美元的关税飙升至27美元,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
在此动荡下,卖家除了通过“成本精细化管控”、“增加产品附加值”、“多元化渠道”等应对方式外,目前也有业内人士建议,卖家或许也可以尝试利用800美元豁免仍适用政策,将合适的商品拆分订单、降低货值,以合理规避美国的额外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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