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五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后,“买单出口或将终结”、“买单出口时代宣告结束”、“买单出口迎来最严监管”等等说法就迅速席卷业内。
但买单出口真的行不通了吗?
别慌,其实只要没有触发“管控物资”、“逃税”等情况,买单出口还是能接着奏乐接着舞。
什么是应征税货物?
相信各位看官老爷也是想直接看解读,所以《公告》原文小编就放在文末,各位看官最后可自行印证。
首先,《公告》开头就写道: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应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并且《公告》一到六讲的都与应征税货物相关,所以我们就先讲清楚什么是应征税货物。
什么是应征税货物呢?
- 国家明确“不给退税”的货物:比如某些被取消退税的商品(比如某些污染大的产品),出口这些不能退税,反而要交税。
- 卖给特殊区域的生活用品:比如出口到保税区、自贸区里的生活消费品(如家电、汽车),卖给区内个人用的,要交税。
- 特殊消费品(如烟、酒):这些商品本身要交消费税,出口时如果不符合免税条件,消费税不退,还要交税。
哪些属于非征税货物(正常出口可退税/免税)?
- 普通合规出口的货物:大多数正常出口的商品(比如服装、电子产品),只要单据齐全、没有造假,可以申请退税,不用交税。
- 来料加工、特殊原材料等:比如国外客户提供材料,国内加工后再出口(来料加工),这类货物通常免税。
- 符合政策规定的免税货物:比如出口到国外用于援助的物资、国家明确免税的货物(如某些农产品)。
——————
简单总结即,要应征税的出口货物要么是商品本身属于“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等管控类物资,要么是公司操作有问题(造假、骗税、挂名出口)。
(此外,据报关行朋友分享,属于征税货物的品名大概明细如下,且这类产品买单出口会被严查及补税,各位看官老爷可以注意下。)

雷区所在
看完上文解读后,各位看官老爷应该都松了口气,因为看起来大部分商品买单出口并不是很受影响,但还是要注意“交税”、“交税”、“交税”!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公告》七、八条用两句话很简单的做了个结尾:
七、企业出口货物,应当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本公告未明确的出口应征税货物其他税收管理等事项,继续按照现。
贯穿起来,小编个人理解是;
1、应征税货物再买单出口就等死吧。
2、能体谅中小型企业的贸易需求,需要买单出口,但给你方便不是让你逃税,该交的税得交,如果再搁那啥都报0税率的就看吧。
(PS:请参考去年的倒查补税行动,凡是0税率买单出口的货物,近乎99%都是要补税…)
另外各位货代同行也请注意,在《公告》发布后,4月1号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了一则税案通报《绕道千里之外出口的货物——还原真实货主出口应征税货物未申报偷税真相》里面明确写到,对于收取费用帮助货主实施逃税行为的不法货运代理商,相关部门会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和刑事的核查处理。
结语
最后总结就是灰亦有度。
孩子可以说自己只挣点小钱,养活自己都很不容易了,但挣多挣少还是多少得给家里寄一点。
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官方对应征税货物解释:

原创文章,作者:壹流融媒88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l123.com/hang-ye-zi-xun/3823.html